“这是干啥啊”!河南郑州。一男子走在街上,突然内急突袭,捂着肚子找了两条街,刚好看到前方有一个智能公厕,男子没多想,立刻跑进去如厕。可刚上到一半,门突然打开了,这让他瞬间尴尬不已。 如果说一个人的幸福时刻,那在三急的时候能找到一个卫生间,毫无疑问是非常幸福的。男子也是如此,看到眼前的公厕,就如同救命稻草一般。不过走进去后,他就发现有些不一样,门口的位置还有开关按钮,显然比普通的公厕更高级一些。 不过此时的他也无暇多想,立刻就“释放”起来,不料,刚蹲了10分钟,公厕里面就传来一声语音通报:门因超时使用打开,请按室内开门键解锁。 说话间,公厕的大门就自动打开了,这可把男子吓得不轻,喊道:“干啥啊!这是”!幸运的是,当时门口并没有别人,男子躲在角落里,再次把门关上。 说起来,这种事就是想想都感觉尴尬,好在当时外面没有人,一旦门口有一个和他一样等着如厕的人,估计俩人以这种方式相见,那谁都上不出来了。 有网友调侃说:这跟在大街上拉屎有什么区别?下次再来上厕所,需要拿表掐时间,看到上了9分钟,就赶快擦屁股,不然时间上来不及。 也有网友说:十分钟太少了,最起码不适合我,一般我上厕所都是半小时起步。 其实对于公厕而言,十分钟的时间也算是合理的,毕竟不是自己家,想上多长时间就上多长时间,它主要的作用还是应急的,不然有的人上着厕所,再开一盘手机游戏,那对于其他有三急的游客来讲,是不太友好的。 不过,就男子所上的智能厕所而言,还是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公厕显然也是公共场所,如果没有第三人介入,那侵权责任就要由场所经营者负责。也就是说,男子所在的公厕并没有任何文字提醒,而语音播报的同时,大门直接自动打开,这肯定是不算做提醒的。这种情况下,男子还在上厕所,无疑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好在当时门外并没有其他人,如果有其他人看到男子如厕情形,那男子是可以要求公厕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即便公厕是免费的,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智能公厕的出现是一种好的现象,随着科技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共设施都变得智能化,但是在投入使用的同时,也要考虑人性化的设计。毕竟工具是智能的,但使用的人,却是正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