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些预防措施不考虑实施一项犯罪的实际表现,而是根据危险性的特定要求而被适用。例如,表明其属于黑手党型集团的症候或者表明所占有的财产是违法活动所得的迹象。
在这些预防措施中,根据规定,扣押具有危险性的主体的财产是可以的,随后还可以为了国家的利益没收这些财产。这样,举例来说,位于罗马市中心的爵士乐剧场由罗马市政厅所有,在那里有一个带私人草坪的小广场,这个小广场就可以成为扣押的标的,之后再被没收。
五、伴随《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批准而进行的进一步规范革新
伴随着2006年第146号法律对联合国条约的批准,不仅“跨国犯罪”的基本概念被引入到意大利,而且在意大利法律中还植入了其他重要的革新内容。
(1)该法第4条对“特殊效果”规定了一种加重情况,此加重情节适用于存在一个由跨国犯罪集团实施的严重犯罪的情况。[13]
(2)根据该法第5条,为实现公约第18条所规定的各国司法互助,由(意大利)司法部承担接受、执行以及向有权机关传递司法帮助请求的职能。
(3)根据该法第6条、第7条、第8条的规定,司法部长被赋予了向议会提供准确信息的义务。
(4)对于《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21条所规定的“刑事诉讼的移交”,该法第7条“关于执行的规定”要求这种刑事诉讼的移交要依据国际协定并在其限制范围内进行。而公约第21条对这个问题规定如下:缔约国如认为相互移交诉讼有利于正当司法,特别是在涉及数国管辖权时,为了使起诉集中,应考虑相互移交诉讼的可能性,以便对本公约所涵盖的某项犯罪进行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