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寂静和夜间的黑暗一点都不适合于我,自从我看见城市的第一天,我就深深地感到了,只有它那里才是我终生的归宿。那么为什么要跑呢?大不了被餐馆老板赶走,再去找别的工作,或者被抓去坐几天牢。确实不用那么害怕。我不知道为什么跑回了家。那一天我的老母亲还有点高兴,说:“城里本来不是我们的久留之地。”她这句话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此刻她又在说种红薯,她是那种固执得要命的人,心里有了一个念头就要不停地说。
“妈妈,我要进城了。”我向她宣布。
“是吗?就凭你这个样子?”她停下手中的针线活,锐利地扫我一眼。
“那我就走了。”我的语气也很硬。
我傍晚住进一家小旅馆,第二天一清早就去“保姆市场”。所谓保姆市场,就是马路边搭的一个棚,可以让乡下来的农民在那里等待雇主。求职者大部分是妇女,年轻的老的都有。也有不少男人,他们希望去工地做小工,或做大楼清扫工作之类。我就夹在这些男人当中。等了一会儿,来保姆市场的人越来越多,慢慢在马路上排出了很长的队伍,一直排到十字路口那里去了。雇主实在是太少了,整整一上午,只来了两个建筑工地的包工头。他们是开着小卡车来的,都是冲进人群当中,胡乱抓了四五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带上车就开走了。我身体远不如那些人强壮,自然就没被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