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
按照今日政治学定义的习长之见,群体中惟一重要的事情,无论是在当前还是在历史上,就是他们执意去做某事,即他们要完成之事。只有当尊重群体之目的影响到群体行为时,他们所做之事才被赋予意义。于是,它被让渡给图谋获得国家权力的一小撮人,同伴之谊充溢其中,且具有价值,因为它增强了这些人可信赖的攻击性力量。如果给依旧陌生的人提供满怀激情的训练作为补偿,那么他们同样可以准确无误地完成;确实存在着完善这个严格体系的良好基础。如果这个群体甚至力求达到更高的社会层次形式,那么在群体自身的生命中,这种更高形式在萌芽时期即被实现似乎是危险的。因为在这种不成熟的严谨之中,“有效”刺激的压制令人担忧。观点很明确,作为沙漠绿洲中的过客,偶尔的远离该地会被认为失掉了灌溉撒哈拉沙漠的工程。
运用这种简单化的估价模式,一个群体真正的、个体的价值仍旧不能够被理解,正如我们判断一个人只依据其贡献而不是品性。当关于牺牲存在、放弃自我实现的闲谈增多,思想之扭曲也随之增长,可能还涉及对一个令人厌恶之物的美好的隐喻。可以抛弃幸福、所有权、权力、权威、生命,但牺牲存在乃是极端荒谬的。任何时刻,即使它必须保证自己与实在的关系,也不可以诉诸任何随之而来的、未来的时刻,它是如此贫瘠,为使未来时刻丰盈起来,就不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