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关于智慧技能的层级我们就讲完了。其实这里需要把握的一个最核心的思想就是,任何学习都有简单与复杂之分,高一级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要以低一级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为基础。前面整个的论述都是在智慧技能各个子类之间,我们知道了学习的基本形式(信号学习、刺激—反应的学习、连锁学习、言语联想学习)、辨别、概念、规则、高级规则,它们之间的层级关系。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除了各个智慧技能子类之间的层级关系以外,其实学习的层级关系也能在智慧技能的子类中发掘。因为即使在子类的内部,学习也存在着简单与复杂之分,就比如说规则。
其实,我们许多学科的知识都是很有组织性的,作为学习目标的规则往往是由先决规则和概念构成的
由此可见,学习的层级无处不在,它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获得某种知识和技能必须要以其下位的知识和技能为基础。所以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尤其要明白的就是,“对于任何学习者来说,新的学习首先依赖于已经习得了什么样的先决知识和技能,其次才考虑,为达到特定的目标,还需要获得哪些性能。”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教学设计中,往往要进行学习者分析的原因。